葫农发 [2008] 8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8年创建粮食作物
高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农业部把2008年定为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对开展创建活动做出全面部署,省、市政府对做好这项工作都给予高度重视,提出具体要求。为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对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年活动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今年率先在玉米、马铃薯、花生三大主要作物中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特制定出《葫芦岛市2008年创建粮食作物高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为保证高产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市农委将成立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负责组织任务落实和项目实施。市政府对高产创建活动给予一定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要提高对开展创建粮食高产示范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做好宣传,认真制定方案,抓紧落实任务,把创建粮食作物高产示范区工作扎实开展起来,力争为我市连续实现第5个丰收年做出贡献。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业 粮食 示范 方案 通知
抄送:市财政局、农机总站、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区农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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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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