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第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重点培育和扶持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科技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办法》,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在企业申请和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审,认定葫芦岛希瑞集团、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万佳果业责任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为第一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授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牌匾。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享受《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市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二00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