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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来源:产业化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02    【字体: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第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重点培育和扶持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科技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办法》,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在企业申请和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审,认定葫芦岛希瑞集团、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万佳果业责任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为第一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授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牌匾。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享受《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市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00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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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葫芦岛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联系电话:0429-3123601    传真:0429-3123601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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