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全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共建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市级试点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葫新农领﹝2008﹞1号)要求,市经委及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项目指导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市经委新农村建设项目指导工作组,杨翠杰主任担任组长,赵占东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具体主抓。成员为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中小企业科负责具体协调。同时确定了以创新开展本职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工作方向,为对应负责的19个工业项目建设办实事,出实招,指导项目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企改科外,其它业务科室分别与19个项目建设单位结成帮扶指导对子。要求各科室提高认识,从国家产业政策出发,立足本职工作,对项目进行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具体帮扶指导。在银企对接、技改贴息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中,要优先考虑市级试点村建设项目。目前,市经委新农村建设共建工作初见成效,已将高桥城子村蔬菜深加工等几个项目列入今年的银企推介项目;投资规划科在深入各县区开展技改贴息工作时,要求申报项目中必须有新农村建设项目,此外电力科、科技科在对县区开展的业务中,也把优先考虑市级试点村建设项目的要求作了明确说明,为下一步共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