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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生副书记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共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新农村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25    【字体:
 
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共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8月8日)

阎 生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新农村建设共建工作会议,是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全市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现场会之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又一次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目的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动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第一线,精心组织开展好共建工作,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

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良好开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上半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实现20.7亿元,同比增长11.1%,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2439元,同比增长27.5%。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35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20家。棚菜面积达到30.5万亩,水产品工厂化养殖达到50万平方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通油路完成全年路基工程的57.4%、黑色路面工程的20.2%,开工建设农建重点工程65项。农村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1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89%,新增参合农民6.32万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都得到了加强。

从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晓琨书记、兆林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都能够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同时,全市广泛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培训工作和学习考察等活动,到目前,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2280人次。各县(市)区都组织开展了外出学习考察,借鉴新农村建设先进经验,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二是工作深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葫芦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实施方案》和《葫芦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村实施方案》,全市规划建设新农村试点村160个,其中市级试点村20个。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积极开展试点村建设工作,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任务明确。出台了《中共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十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也制定了本地的新农村建设任务目标。四是氛围浓厚。目前,全市各界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有识之士的自觉行动。市委组织部组建了新农村建设专家服务团,市委统战部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活动,市水利局制定实施了支持试点村建设工作方案,一些民营企业也积极投资支持新农村建设,帮助试点村搞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全市上下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新农村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同先进地区相比差距仍很大,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及时解决。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96个市直部门和31个在全市实力靠前的企业,同31个试点村结成共建对子,使这些村尽快发生明显变化,成为新农村建设学习和借鉴的典范,引领和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共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第一,开展共建工作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际步骤。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出了我国从总体上已经进入到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和实行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我市工业和城市发展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具备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条件和实力。当前,我们要落实好中央关于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各项政策和措施,除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村投入外,一个重要办法就是开展共建活动,利用城市资源,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优势,与结对村之间,建立有组织、经常性、紧密型的联系与互动,优化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配置,促进城乡要素资源的优化组合,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互动,从而形成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开展共建工作是破解“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部署,全市“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从发展的角度看,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实际收入水平还不够高,持续增收难度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财政面向农村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滞后。多数村级组织经济实力弱、债务重。村镇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农民素质总体水平不高,自我发展能力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共建措施,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统筹城乡资源,缩小城乡、工农、区域间差距,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开展共建工作是培养和锻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大举措。开展新农村建设共建工作,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干部下乡驻村这一形式,培养锻炼干部,丰富机关干部的基层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开展这项活动,对于参与共建的部门单位而言,既是一次锻炼干部队伍的好机会,更是一次展示自己、提升自己的好机会。同时,开展共建活动,就是要切切实实做一些老百姓拥护、欢迎的实事,做一些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好事,把党的温暖送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坎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还要把这次共建活动,作为转变机关和行业作风的突破口,充分抓住和利用好这次难得的机遇,切实深入到农村一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真正在基层树立起本部门、本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要明确市级试点村共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确保在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各共建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葫芦岛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级试点村“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建设任务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共建工作。

第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实现 “一村一品”。实践证明,“一村一品”是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是农民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充满活力的农村生产力。共建村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户数要达到总户数的60%以上,主导产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二是要有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达到80%以上。四是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其中70%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设施农业。五是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第二,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8000元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要达到25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住宅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电话入户率达到8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0%;宽带入户率达到30%以上;建有省级以上标准的村级卫生室;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100%;标准连锁“农家店”进村;积极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供养、优抚对象优待补助、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灾民救济覆盖面达到100%。

第三,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村文化室要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村文化广场600平方米以上;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100%,小学阶段净入学率和保留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和保留率均达到100%,高中入学率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每个骨干农民掌握一到两门致富技术;“五好家庭”、“文明户”达到80%以上;村达到市级文明村以上标准;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压到最低程度,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农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第四,要强化村容村貌整治。要实现村村通油路,村内街道硬化,主街道有照明设施;建有污水排放设施;街道整洁,集中堆放垃圾并无害化处理,集中堆放柴草;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0%以上;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环保、生态村庄。

第五,要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村党支部堡垒作用强,班子团结有力,经济发展思路明晰,达到“五个好”标准;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执行有力,全面实行支部工作规范化、村务工作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财务收支公开化和决策民主化,村民对村务公开满意率和村级管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要切实加强对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全力以赴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共建活动的任务目标已经明确,各共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认真抓好落实。

第一,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共建工作。牵头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把新农村共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重要日程,与机关业务工作统筹安排。一是要深入试点村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帮建任务和措施。领导班子要经常听取帮建工作汇报,对帮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担负起领导协调责任,在做好自身共建工作的同时,主动联系市级领导,协调好共建单位、共建企业开展好共建活动。二是要指导所在村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村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屯建设规划要有机结合;村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要有机结合;村的规划和中心乡镇建设规划要有机结合。三是要帮助共建村研究好建设项目。各共建单位在建设项目摆布上,要向试点村倾斜。同时要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目前, 31个试点预选村今年要上建设项目236个,计划投入资金7.6亿元,其中设施农业项目67个,二、三产业项目47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2个。大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但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需要共建单位帮助完成建设工作。四是要有序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搞建设。尤其是发改委、财政、农业、交通、民政、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以及扶贫等部门,要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重点支持试点村建设。共建单位要帮助试点村干部群众,依靠自身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招商引资搞建设,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共建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把村企共建工作作为回报家乡、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按照“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基本思路,共建企业要发挥自身项目、技术、设备、资本等优势,利用共建村乃至所在县、乡的资源、劳力、产业基础等优势,加强互利合作,实现村企共赢。一是要发挥产业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二是要加强合作开发。把企业的技术、资金、市场等优势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村企合作共建工业项目和生产资料基地、产品配套基地、劳动力供应基地等,加快企业自身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双方发展的融合与共赢。三是要直接参与建设与管理。企业家可以担任共建村的经济顾问,直接参与村庄建设管理,用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建设管理村庄,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四是要加大智力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企业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农技培训班或安排农村青年到企业实习等方式,使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成为产业工人或者技术农民。五是要大力开展公益捐助活动。弘扬企业家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捐助农村公益设施和福利项目建设,修路造桥,助学敬老,扶贫济困,造福一方。

第三,县、乡、村要奋发有为,既要借助外力又要启动内力。各县、乡、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等不靠,以主人翁精神,抓住共建机遇,最大限度的挖掘辖区各类资源优势,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创造力,积极主动热情对接,全力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每个试点村都要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使广大农民群众从“要我建”变为“我要建”。新农村建设规划、项目要坚持“一事一议”,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后进行实施。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建设好自己的家园。二是按照《市级新农村试点村确定办法》要求,对市级试点村采取预选确定制度,今天出席会议的31个村,是经过县、乡、村申报和筛选确定的预选试点村。今年能不能被确定为市级试点村,关键看能不能完成今年的试点任务。每个预选试点村今年要完成设施农业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上(或二、三产业项目600万元以上);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万元以上;同时要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年底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还要专门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只有完成上述任务,在年终检查验收时,才能正式被确认为市级试点村。各预选试点村要抓住机遇,抓紧时间,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力争走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前列,真正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第四,要做好共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作为共建工作的主管部门,一定要负起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把各部门的资源整合好,实现效益最大化,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抓紧建立共建工作组织领导网络体系和信息反馈通报制度,适时分类召开工作调度和汇报会议,定期开展实地督察考核和工作通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各共建单位要及时向市新农村建设办办室反映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做出统筹安排。三是要把市直机关共建工作纳入年度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在共建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做到共建不增加基层负担,共建不给村找麻烦。各共建单位工作人员要谦虚谨慎,树立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每个年度,市委、市政府要对共建工作做总结表彰,对成绩突出的市直机关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对成绩突出的企业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企共建先进单位”称号,企业法人代表可由共建村授予“荣誉村民”称号。

同志们,与试点村结对子共建新农村,既是市委、市政府赋予各共建单位的重任,也是各单位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共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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