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建设概况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核心是经济,难点在农村,重点是农民。因此,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先决条件。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葫芦岛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开始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一、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涵义与特征
(一)涵义: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应当是围绕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农业科技创新,以高科技、高转化为主要特征,融现代生产设施体系、现代科技体系和现代经营管理体系、现代产业体系于一体,代表当代农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特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应以“三高一新”为突出特点,即:一是技术含量高。指广泛运用代表当代科技发展水平且农业急需的先进科技,推动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指组织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投身到生产实践中实施科技项目,使成熟的先进技术在大面积生产中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三是综合经济效益高。通过项目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形成“市场+企业(公司)+基地(+农户)”链式运行模式,实现农业产前、中、后的连接,使示范基地建设走上自主开发、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良性发展轨迹;四是经营管理机制新。注重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牵动、农民积极参与,用工业生产的思路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实现经营主体的企业化和多元化,逐步形成基地建设市场化运行机制。
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概况
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我市从2004年起,在全市开展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市政府制定出葫芦岛市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对基地建设规模、标准、条件和奖励政策做出明确规定,成立了以主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直各涉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建设26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市政府对每个建成的基地授挂牌匾、并给予25万元——3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这项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具有建设规模大、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特点。今年,市政府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对基地实施意见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这将对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葫芦岛市农业技术中心 马秀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