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农业概况  |  单位简介  |  政务公开  |  农业动态  |  农业科技  |  现代农业  |  新农村建设  |  供求信息  |  政策法规
县(市)区农业介绍:绥中县  |  建昌县  |  兴城市  |  连山区  |  南票区  |  龙港区
最新文章
·建昌县农业概况
·葫芦岛市农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关于加强设施蔬菜小区技术指导
·建昌县秋季设施农业生产建设工
·做好农村财务管理 服务农村经
·绥中县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工作逐
·抓好有机肥料工作 促进粮食稳
·大量求购红富士苹果
·大量求购土豆
·关于谨防不法之徒行骗的紧急通
热点文章
·建昌县农业概况
·关于开展“牢记宗旨、为政清廉
·梅花鹿养殖场|梅花鹿养殖技术
·2008年河南养猪业“量价齐
·省重点龙头企业葫芦岛希瑞集团
·葫芦岛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
·葫芦岛市第二批市级重点龙头企
·葫芦岛市2008年创建粮食作
·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全力推进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农业动态 > 新闻动态 > 浏览正文
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基本原则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04    【字体:
 

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基本原则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采取农民投保、政府补贴、部门配合、授权运作的办法,积极发展我市农业保险事业,不断探索农业保险新模式,实现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安全风险保障机制。

     (葫芦岛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王阿平供稿)        

 
上一篇:葫芦岛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范围
下一篇:在我市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标准
主办单位:葫芦岛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联系电话:0429-3123601    传真:0429-3123601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17号
[技术支持:中国·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