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意见 (葫农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是品种推广的重要部分,这项工作可将科技、生产和产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推动优良新品种的迅速推广,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品种展示示范,可以搭建起“品种的擂台,科研的舞台,企业的展台,信息交流的平台。”近五年来,我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网络。我市虽然起步较晚,但目前我们市及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大部分建立了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田。今年,要求各县(市)区在原展示示范工作基础上,全面将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体系建立起来,做到品种展示示范“五结合”:即与我市高产示范田相结合,确定我市主栽品种;与良种良法相结合,确定与品种相应的配套栽培技术,重点推广玉米等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精量点播、双垄集雨沟播种技术和经济作物膜下滴灌技术;与良种补贴项目相结合,各县(市)区要通过展示示范,筛选出适宜当地种植的良种补贴品种,报到市农委,市农委结合市级展示示范田结果,经专家评议后,确定我市各县(市)区良种补贴品种,上报省农委;与市场发展相结合,既满足当前生产需要,又为种植结构调整准备后备品种 ;与企业积极参与相结合,获得人力、物力和财力配合。以此做好我市品种定向工作,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为此,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由市农委、各县(市)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和种子管理部门联合成立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和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成立展示和示范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包括市种子管理站分管展示示范人员以及展示和示范具体承担单位负责人,负责展示和示范各项具体工作。
二、抓好落实、规范管理
1、主要农作物展示品种严格限制在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并且适宜本地区种植的品种。非主要农作物展示品种以近两年通过国家区试或我省备案的品种为主。各展示点展示的品种数量根据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示范品种以2-3个本地区即将大面积推广的品种为主。
2、展示田不重复设立,大田作物10行区,小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蔬菜作物小区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密度按品种要求设置,用当地主栽品种做对照。每10个品种间要设置一个对照品种。示范田以100亩以上的大方为好,可不设对照。
3、田间管理要高于当地生产水平,土壤肥力要求中上等。展示地点要交通便利、肥力均匀、旱涝保收。
4、每个展示、示范点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全生育期放置。同时,每个品种设置1个品种标志牌。
三、组织观摩,扩大宣传各地要高标准、严要求,办好展示、示范区。并在适当时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和集中宣传。参加人员应包括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部门,农业推广部门和科技人员,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种粮大户代表,同时,要在各作物主要生育时期,组织当地农民进行现场观摩,发挥品种展示效应,引导农民正确选择优良品种。
四、总结汇总、发布结果
1、各展示、示范单位要按照试验方案进行田间性状调查、收获和测产,认真分析和总结田间表现。并在收获后(11月底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到市种子管理站。
2、因灾报废的试验,请于报废后7天内函告市种子管理站。
3、市农委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展示、示范结果,结合市种子管理站展示、示范结果进行汇总,经专家评议,选出适宜我市各县(市)区种植的农作物品种,上报省农委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