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水果先导示范园升级拓展项目的实施意见
葫农发[2008]9号
各县(市)区果蚕局、财政局、前所果树农场、大台山果树农场:
为推进全市水果产业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水果先导示范园项目建设,带动、辐射全市水果产业向稳定产量、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水果产业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目标
(一)苹果先导示范园 2008年对10个计245亩苹果先导示范园,继续按5项管理,10项革新改造技术实施升级建设。
1、产量:平均每亩比上年提高250公斤。
2、果品质量:出口果标准果率比上年提高10%。
3、亩效益:平均亩效益比上年增收1000元。
4、影响作用:带动面积比上年增加5000亩,辐射面积增加50000亩。
(二)梨先导示范园 2008年先导示范园建设项目要拓展到梨果上。在梨果重点产区分别建4个先导示范园,每个园5亩,第一年项目目标:
1、产量:平均亩产达1500公斤。
2、果品质量:出口果标准果率达到30%以上。
3、亩效益:平均亩新增效益600元。
4、影响作用:每个园带动面积500亩、100户,辐射5000亩、1000户。
二、实施方法
(一)由市果蚕管理总站负责指导落实实施方案,制定技术执行标准,培训检查指导,建档立案,验收评比。
(二)县(市)区果(树)蚕局、果树农场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按方案要求,逐项认真组织实施,并记录档案。
(三)执行标准技术
1、提干、开心、通风、透光的整形修剪技术。
2、以昆虫为主的精细高效授粉技术。
3、稀花稀果技术。
4、精量定果技术。
5、标准化套袋技术。
6、科学“改土施肥与节水保肥”技术。
7、果园生草覆盖技术。
8、分层合理解袋技术。
9、铺反光膜技术。
10、防治病虫害应用安全农药技术。
三、项目扶持政策
(一)对10个苹果先导示范园、4个梨先导示范园,进行投入品补贴,每亩补贴900元。其中:
1、果袋200元/亩。(8000个/亩×0.05元/个)
2、铺反光膜250元/亩。
3、有机肥250元/亩。
4、果园生草覆盖200元/亩。
(二)对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实行以奖代补。市联合检查验收小组验收、打分,对得90分以上的实施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
四、检查验收办法
(一)检查验收方式市果蚕管理总站根据物候期,在不同时期对关键技术的应用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年终汇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每个先导示范园逐园逐项内容评分,记录在案,作为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支付项目以奖代补奖金的依据。
(二)检查验收内容
1、档案管理明晰完整,不同时期管理记录准确真实(5分)
2、组织健全并有县(市)区本级扶持政策(5分)
3、苹果先导示范园、新建梨先导示范园完成带动、辐射面积(10分)
4、关键技术应用(60分) ⑴树体改造合理(10分) ⑵授粉(4分) ⑶疏花疏果(3分) ⑷精量定果(5分) ⑸果实标准化套袋与除袋(6分) ⑹树冠下全部铺反光膜(6分) ⑺合理摘叶转果(6分) ⑻果园覆盖(5分) ⑼增施有机肥(10分) ⑽使用安全农药(5分)
5、优质商品果率(20分)(参照行业出口质量标准)优质果率达到30—40%(5分);40—50%(10分);50—60%(13分);60—75%(18分);75%以上(20分)
二 0 0 八 年 四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