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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葫芦岛市农业标准化暨“三品”生产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22    【字体:
 

2008年葫芦岛市农业标准化暨“三品”生产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葫农发[2008]1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2个1号文件中提出的“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及省的工作部署,2008年我市被列为省级农业生产标准化暨“三品”生产整体推进项目建设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2008年省农业标准化暨“三品”生产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目标,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建设有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带动的示范基地为重点,健全、推广农业技术标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认证速度,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我市的“三品“生产实际(我市现有“三品”数量已达到181个),今年完成新认证及续报“三品”数量5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三品”生产面积达到适宜生产区的80%以上。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带动的示范基地为重点,突出抓好菜、果、米等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菜一果“三品”生产示范区,同时在生产示范区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三、实施内容我市共有六个县(市)区,其中其中已有4 个县(市)区实施了“三品”整体推进项目。几年来,在省农委市场信息处、省绿办的指导下,截止2007年底,我市已完成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7个, 生产面积180 万亩;绿色食品企业认证个数44个,生产企业17家。生产面积12万亩;重点建设了4处“三品”生产示范基地。今年我市“三品”推进的主要工作就是南票区、龙港区两个区的无公害绿色食品的开发及其余四个县的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成果的巩固和加强。

(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现有无公害农产品155个(兴城新认证18个)。其中:兴城市26个;建昌县46个;绥中县46个;连山区32个;南票区5个;龙港区0个。2008年到期的无公害农产品25个。在发展势头上,由于3个县和连山区实施了“三品”整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已先期完成。南票区土地面积较少,但全部进行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龙港区由于在市郊,县域环评不适宜开发无公害、绿色食品,但在2006年市政府将兴城市管辖的双树乡划归龙港区管辖,双树乡的种植环境适宜种植无公害农产品。所以,今年我市的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列入计划一是南票及龙港区的可适宜种植区域每个乡镇要开发2个无公害农产品。二是绥中县到期的21个无公害农产品的续报工作。其余县(市)区可针对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申报。

( 二)绿色食品的认证开发工作。截止2007年未,我市已有绿色食品企业17家,产品44个。2008年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到期的企业三家,经过调查,三家企业全部续报。分别是葫芦岛市大台山果树农场、葫芦岛市金星无公害蔬菜开发有限公司、建昌县雷家店乡优良苗木繁育中心。组织新认证企业4家,分别是兴城市益民蔬菜合作社、绥中超仁桃核有限公司及连山区的两家企业。到2008年未,我市绿色食品企业将达到20家。

(三)示范区建设及农产品质量追溯。按照省“三品”推进的要求,我市重点选择两个一菜一果生产示范区建设。分别是葫芦岛市前所果树农场、葫芦岛市金星无公害蔬菜开发有限公司,并在两处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

四、具体措施

(一)制(修)定 “三品”技术标准。依据“三品”的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定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应涵盖产地环境条件、投入品使用技术、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以及当地特色农产品的产品标准,逐步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准体系,并将技术标准简化成为农民可以接受的作业历,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和管理。各县(市)区可根据几年来“三品”推进工作经验对当地特色农业及种植的主要品种进行制(修)定。

(二)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三品”认证技术培训。一是按照同类农产品生产区域,组织对农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培训重点是“三品”常识、标准化生产要点,特别是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和禁用、限用投入品的替代技术。二是对“三品”认证申请人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三品”常识,标准化生产的组织、产品认证程序等。从事“三品”生产的农户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三品”认证申请人要达到100%。培训的方式结合农业专家服务团实行市培训县,县培训乡,乡培训村和生产基地、乡村和基地培训种植户的层层培训模式,示范区可由市县或县农技专家直接培训。

(三)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投入品管理。一是对适宜“三品”种植的区域,禁止排放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二是重点解决化肥、农药、激素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生产农户要严格遵守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推广配方施肥工作力度。工商、质监、农业、供销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及时查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对限用农药实行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限用农药滥用。三是技术创新。要运用各种农艺措施和综合防治方法将病虫草害降到最低,减少化学投入品的使用。

(四)统一申报、集中审批。对于“三品”整体推进的县(市)区,省农委将开辟“绿色通道”;由省、市、县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集中审批,减化认证程序,加快认证进度。我市的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由县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指导材料的编写。绿色食品企业的认证由市县指导企业的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

(五)继续推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三品”认证基地部门要负责产地和产品档案化管理工作,要组织生产企业建立种植档案,内容包括种植户姓名、种植面积,农业投入品的品种、名称、用量、施用时间等。各县(市)区要对示范基地和示范区的主要技术措施、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管人、生产农户等内容立牌明示。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通过农户编码系统、生产管理档案、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相互追查的原则,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我市已有4个种植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可追溯制度覆盖面。

(六) 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体系建设。我市于2003年成立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六个县(市)区也分别2004年、2005年成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站。为加快基层检测站(点)建设,要求在蔬菜和水果基地比重较大的乡镇至少要有一个检测点。市县检测部门在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季节对作物的生长环境及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及产品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并以简报的形势予以公布,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建立“三品”展(销)厅。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建造的检测楼于今年10月竣工,为加大“三品”宣传和销售力度,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在楼内建立“三品”展(销)厅。

(八)强化管理,巩固成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监管职能的通知》[2006]87号文件精神,抓好认证后的“三品”生产基地的日常管理、农产品质量标志等监管工作。通过对“三品”认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执法检查,逐步完善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

五、切实加强对“三品”整体推进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成立“三品”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食品监督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动检局、市科协、市农村信用联社的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农委副主任兼任。同时成立市“三品”整体推进工作技术小组。成员有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市农业中心、市果蚕管理总站、市种子站、市农机管理总站、市农广校、市农经管理站、市能源环保站。各县(市)区及乡镇已有机构的要继续完善,没有机构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搞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市、县、乡镇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报纸、广播、科普大集等形式,大力宣传“三品”整体推进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氛围。

(三)争取资金,促进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大招商力度。吸纳社会资金进行“三品”开发。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要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搞好“三品”开发。也可通过银行贷款或重点龙头企业贴息贷款等方式吸纳资金。,拉动“三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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